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周思婷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411
行政院環境部(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持續推動畜牧資源化政策,包括施灌農作個案再利用、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及放流水回收澆灌等三種方式;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條之1規定,106年12月27日前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飼養豬隻20頭以上未滿2,000頭或飼養牛隻40頭以上未滿500頭之畜牧業,應於114年12月27日前達成5%畜牧糞尿資源化比例,經統計目前轄內該規模之畜牧場已有32家畜牧場達標。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除每年定期辦理畜牧業法規宣導說明會外,亦積極輔導畜牧業提出資源化申請,至112年7月底為止,本縣已有54家畜牧場採取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及12家畜牧場採用放流水回收澆灌,總許可施灌量達12.68萬公噸/年,相較去年度有持續成長,顯示本縣積極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之成效,今年度環保局持續輔導5家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申請及3家放流水回收澆灌申請。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陳華盛局長表示,畜牧業者申請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措施,除減少廢水處理設施操作費用,亦可降低水污染防治費,並連結農業與畜牧業循環再生的永續發展,同時取代化學肥料,農民得以節省購買肥料費用,實為一舉多得之環保政策,請尚未申請畜牧資源化之業者務必提前留意法規規定,並鼓勵有意願之農民踴躍提出申請,共同守護苗栗河川水質。若有申請疑義,歡迎業者來電詢問037-558558分機411進行瞭解。
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周思婷037-558558分機411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徐文宏037-558558分機4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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