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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該局今年擴大服務,篩選其配偶或同戶二親等親屬符合免稅資格車輛,主動寄發近2千件免徵使用牌照稅輔導通知書,民眾直接掃描通知書上的 QR Code 線上申請,或填妥通知書上相關欄位寄回,免附相關證明文件,省時又便利。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車輛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要件為(1)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車輛限其本人所有;(2)因身心障礙狀況無法取得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可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申請。每一位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免徵額度則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的稅額(自用小客車11,230元、自用小貨車3,600元)範圍內免徵,稅務局除對身心障礙者所有的車輛主動辦理免稅外,今年運用跨機關資料,針對身心障礙者配偶或其同戶二親等親屬擁有車輛符合免稅資格,主動寄發輔導通知單,供民眾方便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收到通知書民眾,如有符合資格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373561、373562、37356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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