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疫情解封,相信喜歡出國旅遊的鄉親們已經躍躍欲試,到了國外除了在當地欣賞美景、品嚐美食、體驗各種活動以外,當然也要購買一些伴手禮回國,但攜帶肉製品入境卻會讓您觸犯輸出入檢疫法規而受罰,大傷荷包。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以下簡稱:防檢署)統計,今年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中國大陸、越南、日本、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違規動物製品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請鄉親注意切勿違法。
另外,隨著近年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嚴峻,防檢署亦規範若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縣長鍾東錦提醒鄉親,出國旅遊觀光廣增廣見聞固然很好,但需注意避免攜帶違禁品入境,以免受罰因小失大。
聯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檢疫課 蘇技士 電話:037-320049 分機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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