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擴大住院看護費補助 新增家人看護 近萬名弱勢家庭受惠 承辦人:吳小姐 聯絡電話:037-558910
苗栗縣政府為照顧經濟弱勢家庭自113年1月1日起提高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專職看護部分,中低收入戶由原先每日七百五十元提高至一千元;低收入戶由原先每日一千五百元提高至二千元,特別新增家人看護,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成員分別享有每日一千元、五百元的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九十日。苗縣府社會處表示,此項補助為運用苗栗縣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經費支出,讓近萬名經濟弱勢家庭獲得協助。
苗栗縣政府於97年施行苗栗縣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辦法,補助縣籍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每人每日補助一千五百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八萬元為限。
101至107年,苗縣為減輕縣內經濟弱勢家庭負擔,補助對象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每日補助七百五十元、九百元,低收入戶成員每日補助一千五百元。中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九萬元為限;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八萬元為限。
因近年來物價上漲等經濟因素,縣府考量現今住院看護費用增加,對經濟弱勢家庭支出造成負擔,補助金額已不敷實際需求,縣府逐參照去年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調整每人每日補助費用,提高專業照服員一對一看護補助金額,並新增家人看護,讓習慣家人照顧的民眾也能申請補助,申請專職看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日補助二千元、一千元;申請家人看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日補助一千元、五百元,皆需檢附醫師診斷住院期間須請專人照顧。
社會處表示,符合申請住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約2706戶,中低收入戶約1122戶,預估有近萬名弱勢家庭成員受惠。自出院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相關表單可到苗栗縣政府-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或洽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037-558910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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