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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健全房屋稅籍及維護租稅公平,自113年2月起至11月止,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清查重點包括房屋之新、增、改建、使用情形變更、違章工廠、免稅及老舊房屋等。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一般常見的頂樓加蓋、陽台增建等自行搭建而未取得合法建物執照之違章建築,皆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均應設立房屋稅籍;清查人員於清查時均會配戴識別證供辨識,對於清查人員訪查事項,請民眾多加配合及協助。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等情事,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如清查人員發現房屋現況與稅籍資料不符,該局將依規定辦理房屋稅改課或補徵,並以公文通知民眾,如對核課內容有疑義,可向該局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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