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吳少傑 聯絡電話:037-558772 上版日期:113-04-27 08:00
近日食安事件及食品中毒案件頻傳,引起民眾的恐慌,隨著氣溫逐漸升高加上臺灣屬潮濕的環境,細菌容易孳生,食物保存不易,易有食品中毒事件發生。
民眾於外食時要注意務必慎選餐廳,到餐館用餐時少點涼菜或生食,儘量多點熱菜,吃甜點時不要購買顔色過度鮮豔的冷食。在家製作產品前應先計畫好烹煮及食用的份量再購買食材,購買後之食材應儘速放入冰箱冷凍或冷藏貯存(冷藏保存溫度7℃以下,冷凍-18℃以下),冰箱也應避免存放過多的食材導致冷卻效果下降,造成微生物生長,製作好之產品避免在室溫下貯存過久,應儘速放入冰箱,並儘早食用完畢。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楊文志局長表示衛生局每年都會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並提醒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同時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勤洗手、食材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及要注意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業者應依規定申請登錄後始得營業,且每年須再登錄更新確認資料正確性。另,也要依規投保產品責任險,並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上傳有效之投保證明及填報「保單到期日」,以維持保單有效性,違者可依食安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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