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分局 聯絡電話:037-356019 上版日期:113-05-09 09:11
苗栗警分局執行網路巡邏在社群發現,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影像PO網:「挖操~~差點就被格殺了…台72線苗栗段遭鐵片擊中擋風玻璃」。經苗栗分局調查該案件由交通事故專責處理小組於1月20日10時餘,依110受理報案後隨即至現場處理,並調閱被害人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發現係前車輾壓快速道路上之異物後彈起,造成報案人擋風玻璃遭砸中破裂,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該鐵片遺落現場的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苗栗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裝載貨物應依規定嚴密覆蓋及綑紮牢固,如所載貨物脱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8000元罰鍰;如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 30-1 條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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