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分局 聯絡電話:037-356019 上版日期:113-05-20 09:49
苗栗警分局執行網路巡邏在社群發現,有民眾將違規遭警方攔查行車紀錄影像PO網。經苗栗分局調查該案件係由北苗派出所於5月13日12時餘,線上巡邏員警巡經苗栗市至公路與忠貞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由忠貞路南往北向右轉至公路往東直行後未注意號誌為紅燈而穿越路口,經員警依規定攔查告發。另有關影像中巡邏車為攔停該違規車輛有跨越雙黃線迴轉行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99條之規定,警備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惟員警攔檢方式分局將責令檢討精進。苗栗警分局呼籲: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另提醒民眾,為了大家的行車安全,請勿貪圖一時方便闖紅燈,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又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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