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土地稅科許先生 聯絡電話:037-350383 上版日期:113-06-28 15:26 下版日期:114-06-27 15:26
為持續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 116年5月11日前申請的危老重建計畫,於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在重建期間因無法使用,其地價稅可全免。完成重建後,危老重建計畫的土地其地價稅可享有減半徵收2年,鼓勵民眾加入危老重建行列。
稅務局表示,危老重建期間,因土地無法使用,地價稅免徵;但若未依照建築期限完成重建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的情形,將取消地價稅免稅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重建期間應特別注意建造執照核定重建房屋之建築期限,倘未依規定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等情事,稅務局將依規定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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