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7-29 08:32 下版日期:113-09-29 08:32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因應民眾使用漂流木需求,已鬆綁漂流木撿拾規定,國有林區外範圍,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是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單支重量小於50公斤,且沒有註記或烙印標記之漂流木,在天災後相關單位完成緊急清運及註記工作,縣府將會公告由指定日至下次發布豪雨特報或陸上颱風警報這段期間,鄉親可以徒手自由撿拾。
提醒鄉親,凱米颱風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已於113年7月23日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本府112年11月28日漂流木撿拾公告於即日起自動失效,縣府需等相關單位處理完畢後,才會再次發布漂流木撿拾公告,請鄉親在本府發布最新漂流木撿拾公告前,勿撿拾漂流木,以免受罰,若有疑問請洽縣府林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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