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翁家姍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213 上版日期:113-07-30 10:16
環境部為順應國際減煤的趨勢,接軌國際固體再生燃料(SRF)分級制度策略,強化資源循環燃料管理制度,環境部於113年6月20日再次預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修正草案,強化源頭燃料分級管理、明列各類燃料使用對象及高規格要求應裝設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加強管制使用資源循環燃料衍生的空氣污染排放,期盼去化廢棄物同時兼顧污染排放,達成減污減碳共利效益。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華盛局長表示,環境部為強化資源循環燃料衍生的空氣污染排放管制,針對各界關注配合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推動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後衍生的空氣污染問題,環境部繼112年7月預告相關修正草案後,歷經近1年檢討及意見研析,規劃再提升資源循環燃料使用者之空氣污染防制規範,期待透過源頭分級管理、製程操作防制、管末排放管制等3面向精進,環境部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1.源頭成分標準再分級:以資源再利用之角度,將名詞定義整合為「資源循環燃料」並採分類管理,增訂SRF分級標準。
2.製程設備規範再提升:嚴格明定各類資源循環燃料之設施形式,並參照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規範應裝設之戴奧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防制設備。
3.訂定最嚴格排放標準:整合使用資源循環燃料者採最嚴格之重金屬與戴奧辛排放標準。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為完善資源循環燃料整體管理,邁向淨零排放路徑,後續亦將持續強化資源循環燃料使用者之監、檢測配套規定,並評估全面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管理,採取多重管制以確保轉廢為能時兼顧污染源有效管理,以達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減量之共利效益,邁向淨零目標且兼顧空氣品質改善之目的。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Page/B514A5023133ED27)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do)下載參閱。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翁家姍037-558558分機213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林健智037-558558分機2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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