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大湖分局 聯絡電話:037-996247 上版日期:113-08-16 09:20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於日前發現,有車輛行經本轄獅潭鄉台三線路段遭測速照相舉發違規,且號牌疑似被遮蔽或未懸掛,駕駛疑似規避罰則而違規,警方則沿線追查後查出駕駛及車主,將依道交條例開罰。
本分局第四組員警日前發現,有汽機車輛於上月15及31日分別行經獅潭鄉台三線124.9公里處路段,遭固定式測速照相舉發超速,皆遮蔽號牌及未懸掛號牌,疑似規避測速照相而違規,而警方進一步發現該車輛都有不同的明顯特徵,其中一台機車後座乘客之安全帽有明顯貓耳;另一輛為白色賓士轎車,後車尾有一隻明顯玩偶,警方根據上述相關特徵,調閱前後路口監視器比對,過濾多部汽機車輛,發現機車騎士為閃避測速而卸下車牌,後續又裝回;白色賓士車輛則是安裝俗稱「電動遮牌器」來遮蔽號牌,雙方以為用此方式可免於罰則進而違規,殊不知警方已掌握相關車號及駕駛,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
大湖警分局表示,本轄台三線常發現駕駛人以物品遮蔽車牌或未懸掛號牌,甚至有人會加裝電動遮牌裝置,試圖掩飾或隱蔽車輛身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四千八百元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為防杜該類違規,警方將持續嚴格取締,以兼顧交通安全及治安維護,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共同遵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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