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陳御仙 聯絡電話:559310 上版日期:113-09-03 08:17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目前已領有租金補貼的舊戶,系統將自動帶入戶政、財稅與衛福部弱勢身分等資料進行勾稽比對審核,民眾不必再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並核發通知函後,受補貼者將接續核發次年度租金補貼。 另提醒民眾租賃契約期限已到期或是搬家更換地址,請於契約終止日三個月內檢附新租賃契約及所需文件透過線上補件或就近至租屋地縣市政府臨櫃辦理補件,以保障舊戶於新年度審查核撥作業。 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亦可多加利用網路線上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線上申請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透過線上申請填寫資料並檢附租約、存簿、相關資料即可送出申請,審核時間約2-4個月,不論有無通過審核皆會郵寄公文予申請人。
如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租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單位諮詢,或是撥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或電洽本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承辦顧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52、傅小姐聯絡電話(037)558-262、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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