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周思婷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411 上版日期:113-10-22 13:46
環境部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水資源不足,修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重點包括鼓勵高有機廢(污)水能源化處理、強化抗生素及全氟化物等新興污染物管理,並簡化事業檢測申報程序。
傳統好氧處理技術因耗能高、碳排放多,逐漸被厭氧處理取代,並推廣沼氣回收能源化。造紙、食品、石化業等高有機廢水事業需優先考慮採行厭氧技術。另針對新興污染物,環境部強調藥物殘留與全氟化物的潛在危害,要求醫院、科學園區等每年檢測廢水中的藥物及全氟化物,未達標準者須提出減害措施。同時,修訂簡化畜牧業糞尿再利用的申報流程,鼓勵畜牧業推行資源化措施。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本次修正管理辦法基於國際淨零與管制趨勢,修正內容將有助於推動廢水處理朝向能源化、資源循環利用發展,並強化對新興污染物的管理,務請苗栗縣水污染列管事業單位配合,確保我國在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上邁向更高的標準。有關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或掃描QRcode取得本次修法草案內容及總說明。
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周思婷037-558558分機411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徐文宏037-558558分機4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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