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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詢問,配偶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移轉房屋,要不要報繳契稅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如果是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房屋,該房屋移轉因非屬前述契稅課徵範圍,免向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可直接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夫妻因離婚而行使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移轉房屋,契稅雖免予報繳,但仍須到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詢房屋稅是否有欠稅,再到地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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