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綜合計畫科 陳富揚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115 上版日期:113-11-06 14:35
環境講習自環境教育法發布後施行,凡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經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須接受1至8小時環境講習,本次課程針對違反環保相關法令之民眾及事業單位開辦1小時、2小時、4小時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課程,並以環保相關法規實際案例分析探討加深與會人員的印象,希冀透過課程內容讓受處分人能暸解污染行為對環境所生影響,反思自身行為,並將環境保護理念落實於日常生活中,避免再發生違規情事。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將於113年11月7日(四)上午8時10分於苗栗縣政府身心障礙發展中心辦理本年度第三場環境講習,受處分人在接獲環境講習通知單後應準時報到,若有特殊原因需辦理異地講習或請假者,須依規定向環保局申請,無故缺席者可再依據「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罰5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可按次處罰至參加課程為止。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本次環境講習課程,包括環境倫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之行為對個人、團體、環境之影響,透過實際案例探討,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概念,進而省思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增進正確的環保觀念,以真正落實污染源頭管制,以降低環境污染衝擊,共同守護苗栗的好山好水。
承辦人:綜合計畫科 陳富揚037-558558分機115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劉瑋婷037-558558分機1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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