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水利處土資科 聯絡電話:037-559614 上版日期:113-11-28 17:45
苗栗縣政府針對九星土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頭屋外獅潭申請的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案,28日上午邀集鄉公所、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農水署苗栗管理處等單位二次進行會勘,惟民眾聞訊聚集陳情反對。
縣府水利處表示,九星土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場」,使用土地包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水利用地、林業用地等;設置許可初審計畫書將由業務單位進行初步的書面審查,但目前尚在各單位書面審查前的現地勘查階段。
縣府受理業者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申請案後,曾於10月份邀集相關單位實地會勘,惟地方民眾抗議陳情,今日二次會勘仍有民眾群集反對。
縣府水利處回應陳情事項如下:依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二條規定,土資場容許收受土石種類為餘土,即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施工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但不包含金屬屑、玻璃碎片、塑膠類、木屑、竹片、紙屑、瀝青等,也不包含廢棄物及會造成2次公害的有害物質。
其次,土資場完成設置後,位規定須設置嚴格的監管設施及督導查核機制,不容許有廢棄物等有害物質進入。
水利處再次強調,這件開發案核准前,尚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計畫及水土保持計畫審議,各目的權責單位會邀集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委員及專業技師,依法規逐項審查,倘有任何一項計畫未通過審查通過,開發案即不予核准。縣府會重視鄉親的陳情意見及訴求,在整個審查流程從嚴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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