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張維仁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34 上版日期:113-12-19 08:49
環境部為呼應國際永續發展、循環經濟趨勢及我國資源循環政策,將自114年1月1日起提供玻璃容器重複裝填、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塑膠容器綠色設計等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費之優惠費率。
環境部表示,為使資源循環最大化、廢棄物處理最小化,創造新的循環運作(商業)模式,並因應國際推廣資源循環、綠色設計理念,爰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以經濟誘因引導業者採玻璃容器循環使用機制,給予50%優惠費率;塑膠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給予15%優惠費率,採用純料、原色、減標籤、繫留瓶蓋的綠色設計,再給予15%~30%優惠費率。以塑膠容器而言,全部符合最高可享45%優惠費率,以促進應回收容器製造、輸入業者導入綠色理念,促進永續消費及生產。有關本次修正公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ov.tw/pGv )下載。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張維仁037-558558分機334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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