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張愽銘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418 上版日期:113-12-25 13:54
為防止地上儲槽系統因洩漏、疏漏等原因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體,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於110年起已辦理多場法令宣導與現場輔導工作,並於112年起陸續針對列管事業單位貯存系統缺失進行法規符合度複查作業。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貯存汽油、柴油且容積未達1,000公秉之地上儲槽系統,自114年1月1日起,應依管理辦法第19條至第25條規定進行監測、紀錄及申報。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陳局長華盛表示,各事業單位應落實貯存系統管理,貯存汽油、柴油且容積未達1000公秉之地上儲槽系統,應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間進行首次委外監測作業,並應於5月1日至31日間完成申報工作,提醒事業留意執行期限並及早規劃相關工作辦理期程,以符合規定。
承辦人:水質保護科 張愽銘037-558558分機418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徐文宏037-558558分機4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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