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莊小姐 聯絡電話:(037)370173 上版日期:113-11-11 14:02 下版日期:114-12-31 14:02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3年地價稅已開徵,民眾最近如有辦理土地移轉者,請先將今年之地價稅款繳納完畢後,再至該局辦理土地增值稅完稅(查欠)作業。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稅法規定移轉土地,需將該土地應納未納之地價稅繳清後,才可以辦理移轉登記,包括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稅款,及已開徵未繳納但尚未逾繳納期間的稅款。本縣今年的地價稅繳款書已寄出,民眾近期內辦理土地移轉時,請持該繳款書就近至各金融機構或便利超商等代收稅款處先行繳納稅款後,再檢據向該局辦理完稅(查欠)作業;如果尚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者,可電話或至稅務局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該局提醒民眾,土地移轉如果沒有繳清地價稅,就無法辦理土地增值稅完稅(查欠)作業,逕至地政機關亦無法受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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