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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圖者:陳梅 地區:花蓮 點閱數:67 貼圖日期:2019/11/30 13:31 | |||||||||||||||
圖說: | 圖一: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強調,生存權的基本保障,包括身體自由、健康、名譽等人性尊嚴不可侵犯,也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 圖二: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律師控訴「勝訴了又如何?行政機關一錯再錯,卻沒有人須要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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