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國家都有性別刻板印象和性別歧視,是因為早期都會有男尊女卑的概念。身為男人性格要剛毅堅強,做為一家之主,應該負擔家計,無須操心家務事,洗衣服和煮飯這種事又怎能輪到男人;而女人就應該溫柔順從,得要小鳥依人,乖乖待在家乖乖做家事,無權干預男人的事業。當這些想法根深蒂固後,不平等就會使生活上出現許多矛盾與衝突,身為現代社會的一份子,這種不合理的情況是時候改變了。
改善性別不平等的第一步正是法律,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制法等等的法律逐漸制訂,改善了部分女性權益受損情況,但是事實上仍無法把性別刻板印象從所有人思想中移除,從層出不窮的性別差別待遇事件中就可以發現,就算法律制訂了,但也必須要靠宣導、時常提倡性別平等的好處及其重要性,才能推動真正的平等。
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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