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散布猥褻圖影當心觸法
現代人經常使用網路社群媒體,勇於表現自我,但並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網路上所表達的影片或照片,如涉及與性有關,足以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則有礙社會風化。只是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將構成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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