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防法」第32條規定:「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之人員,應經安全調查」,又以「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 」規範:「安全調查適用對象為國防部與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及所監督行政法人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關係,從事與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國軍具有其特殊性,因此,身為國軍一份子的我們,均須定期或不定期辦理安全調查的作業,以確保自身能夠執行各項軍隊任務。
安全調查不僅止於規範國軍人員,只要是涉及國防相關事務,從廠商施工到營區開放等,均須進行安全調查,這些都是為了能夠先期審查人員是否有相關疑慮,以杜絕可能衍生的國安問題。千萬不可小看安全調查的重要性,因為就曾有單位施工廠商為求壓低工資而企圖偷渡外籍勞工;也有單位懇親會時有弟兄欲攜陸籍人士參與,姑且不論這些案例中的違失人員是否有其不法意圖,但透過安全調查,都能夠讓單位先期掌握危安因子,確保部隊保持純淨。
縝密安全調查,維護單位純淨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