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由民間團體、學者專家等,共同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法系列公聽會,透過與企業、產業、村里長對話,體檢不合時宜法條,修掉阻礙台灣經濟發展法條,讓人民有感! 圖二、連福隆教授舉例太極門冤案,雖然行政法院已經判贏了,但卻做出另為適法處分發回原稅捐機關,造成延宕至今冤案纏訟已經超過22年,然而納保法將5年追訴期改為15年,讓人民官司贏了卻還須等15年。 圖三、王建安律師建議從體系或階層做改變,由法院、司法院、法務部直接調任養成教育重視正當程序、程序正義的法官來擔任納保官,同時法官又具有決斷權,更具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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