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今(4)日於台中市明台高中召開,300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進行工作檢討及策進研討會,討論教師法修法後對學校產生的影響並強化各校校長對性平案件處理流程知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今日研討會由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出席,期望凝聚各界力量,整合各層級資源,傳承經驗,營造有德、有品、有禮的優質校園。葉副局長表示,教師法及其相關配套子法分別自今年6月30日及28日施行,屬近期對教育影響最大的法規修正,教育局已於今年8月18日、19日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知能初階研習,協助教師了解校園偶發事件相關法規,並規劃於明年辦理進階及高階研習。
教育局說明,這次研習邀請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羅明華,就教師法修法後對學校造成的影響、學校在處理校園事件時應注意的事項與調查行政程序進行說明,提升處理校園事件知能。
教育局表示,校長身為教育現場領導者,應對教師法有深刻的了解,更應領導學校建立「多元尊重」及「包容欣賞」的友善校園,建立孩子尊重自己與他人的價值觀,期望這次研討會能讓各校處理相關事務上有更多作為,感謝這次承辦學校光榮國中校長黃貴連及明台高中校長林垂益所率領行政團隊,讓研習活動圓滿成功。(12/4*10)*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史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17
台中市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工作檢討及策進研討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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