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自103年起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預算,鼓勵民眾整建維護老舊房屋外牆及外部環境,歷年來共補助長生金融大樓、中央書局、台灣仕紳館、雙美行旅、富樂旅店、吳眼科舊址、日日新戲院、惠宇公爵大廈等指標案,有效提升建築物安全,促進觀光經濟。今年市府已續編1,000萬元預算,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都發局表示,許多老舊建築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即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並活絡地方經濟,都發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款外,自103年起也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預算,鼓勵民眾改善建物外觀,提升安全與生活品質。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是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型態為「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即可提出補助申請,如位於台中市已劃定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則可不受前述建築物型態限制。
其中,補助項目包含社區道路及外觀綠美化工程、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費用等)、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升降機設備、提高建物耐震能力等。
都發局表示,每案一般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25%,但若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急需辦理保存維護,補助上限將可提高至50%;經市府公告的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70%;申請施作項目除提高建物耐震能力補助金額不可超過核准補助金額55%外,其餘項目補助金額均不可超過核准補助金額45%,但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都發局說明,欲申請民眾須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經「市府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審查小組」初審通過後,再送「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核予補助。今年度補助案分2階段受理,現場收件第1次截止收件時間為今年3月31日;第2次截止收件時間為今年8月31日。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兩階段受理期間如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畢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相關資訊可至都發局網站( http://www.ud.taichung.gov.tw/ )查詢。(3/6*10)*都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501
吳眼科舊址整建維護後
日日新戲院整建維護前
吳眼科舊址整建維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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