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社會局跨機關合作,針對身障證明有效期限於今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間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社會局主動延長有效期限至12月底,地方稅務局同步續免使用牌照稅至12月底,符合資格者,市府主動寄發展延免稅通知書,民眾無需提出申請,估計將有3,800人受惠。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身心障礙人士本人所有或配偶、同戶二親等親屬所有供其使用的車輛,在身障證明效期內,以1輛為限,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但如果逾期未重新鑑定,就不符合免稅條件,並從效期到期日次日起恢復課稅。
地稅局指出,配合社會局統一延長身障證明效期,該局同步展延使用牌照稅免稅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近日將主動寄發展延通知書,讓身障朋友安心防疫,也不必擔心未及時辦理而中斷免稅優惠。
地稅局提醒,經核准展延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身心障礙者,須在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鑑定,才不會影響使用牌照稅免稅資格。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5/24*8)*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聯絡電話: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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