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月27日宣布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台中市政府配合經濟部今(4)日公告指引,受理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提出復業申請,市府重申,經核准有條件開放場所務必遵循相關指引規範,市府後續也將加強查核,要求業者落實防疫措施,如違反防疫措施,市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提醒民眾配合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經發局表示,國內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明日起有條件開放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除須遵守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加強通風換氣等措施外,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且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並須依經濟部公布的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市府整體防疫政策與中央一致,亦應遵循除飲水(含飲料)外不得飲食,且唱歌時需全程戴口罩,且每組顧客消費完,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等措施。因經濟部今日公告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復業須採申請程序,市府明日將擬具申請書等文件,開放業者至經發局官網下載申請。
此外,經發局也說,依中央最新公布指引,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復業無須事先申請,但業者須遵守顧客1人1機遊玩、場內錄影及顧客離開機台後須立即消毒,市府籲請相關業者保持審慎的防疫警備態度,隨時注意場所防疫相關措施。(10/4*3)*經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籲請相關業者保持審慎的防疫警備態度,隨時注意場所防疫相關措施(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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