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重視市民用路安全,於光源不足或是多濃霧地區等處推廣設置LED發光交通標誌,強化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LED發光標誌採太陽能供電,除便於設置與維護,也響應綠能應用。目前已於烏日區溪岸路、龍井區新庄街、觀光路等路段推行實施。
葉局長指出,台中市相關道路交通標誌雖然已採用具反光功能的材質設置,在有燈光來源的情況下,足以讓用路人辨識標誌牌面所提示的內容;不過部分鄉間小路或是偏遠地點以及山區等處,由於光源較不足,或是受地形、氣候影響常有濃霧產生,此類型狀況較易影響用路人視線,導致標誌辨識度下降;因此,交通局也持續研議提升交通標誌的自明性,除持續汰換老舊標誌,在不影響用路人視線情況下,也研議設置LED發光交通標誌。葉局長說明,市區道路條件相較之下光源通常較充足,除了路燈外,車輛的大燈、店家招牌等皆屬光源,標誌牌面的反光狀況較佳,因此LED發光交通標誌現階段仍規劃優先設置至於光源不足或視線易受影響等地點,目前已於烏日區溪岸路、龍井新庄街、觀光路等路段設置,未來也將視道路特性與地方需求持續評估設置。
交通局補充,台中市所設置的LED發光交通號誌,除了夜間發光外,部分並輔以閃爍燈光加強標誌辨識度,已達到警示用路人的效果;標誌能源也採用太陽能供電方式,除了便於設置與維護,也響應綠色能源的推廣應用。交通局也提醒,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仍請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並依現場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止,行經路口也應提高警覺放慢速度,保護自己也守護他人用路安全。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0400
設置太陽能發光標誌工作區域
烏日溪岸路
溪岸路
龍井新庄街
龍井觀光路
龍井觀光路1
觀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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