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屆當選里長已正式就職,里長是市府推動市政與民溝通極為重要的橋樑。台中市多達625里,里辦公處無論是里長自有或民眾無償提供,都可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讓里長專心為民服務,特別貼心主動減免稅捐。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里長自己所有或者民眾無償提供使用的里辦公處房地,都可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市長盧秀燕與市府感謝里長平日辛勞為民服務,地稅局特別與民政局合作,主動依據民政局提供的資料協助里長辦理稅捐減免。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里辦公處是依法設置,主要處理里內的公共事務及市府交辦事項,因此里長自有或民眾無償提供使用的房地等同政府機關的辦公房屋及用地,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及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可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地稅局指出,實務上常見里長自有或民眾無償提供的房屋,只有部分面積作為里辦公處使用,這種情形就會依照實際使用面積減免房屋稅,並依據里辦公處使用部分占房屋面積的比率計算土地面積,按比例免徵地價稅。民眾對於稅捐減免,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2/16*16)*地稅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聯絡電話:04-225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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