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及「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已自今年5月1日施行,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最常見的「土地鑑界」,除規費計算方式變為「基本費+施測費」,申請書也要載明「需鑑定的界址點」。
地政局表示,為便利民眾試算規費、檢視界址點位,推廣運用「土地複丈規費試算服務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民眾只要輸入地段地號、勾選要鑑定的點位,土地鑑界規費可立即顯示,試算結果也可自行列印,作為申請書載明鑑定點的資料。另施測費包含制式界標成本,由測量人員在現場施測時,直接提供界標協助申請人埋設,民眾不用像以往需事先購買土地制式界標。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過往常有民眾未自備界標,鑑界後用非制式界標取代,如鋼條、木枝、噴漆等,導致與鄰地產生不必要的界址爭議,而地籍測量法規修正施行後,由登記機關提供土地制式界標,民眾不用再事先自行準備,能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
中興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建伸指出,針對鑑界規費範例說明,還有「土地複丈規費試算服務網」的操作步驟,市府地政局及中興地政事務所特別製作宣導圖卡,簡易的圖文讓人更容易理解原本艱澀的法令規定,請民眾放心、安心申請;另現由測量人員攜帶制式界標至複丈現場,提供申請人自行埋設,而制式界標是維護土地四至界址的權利表徵,根據不同土地性質埋設適合的界標,能確保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請申請人妥善加以維護,讓產權多一層保障。(9/24*16)*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3276841分機221
申請「土地鑑界」應指定需鑑定之界址
申請「土地鑑界」應指定需鑑定之界址-圖說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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