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音樂產業發展,台中市政府新聞局積極推廣流行音樂行銷活動,自即日起至8月14日止,開放受理今年度「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只要在中市舉辦行銷活動達總場次70%以上者均可申請,補助額最高達50萬元,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新聞局說明,市府於107年訂定「台中市推廣硬地音樂活動補助辦法」,推廣硬地音樂活動,為扶助更多音樂創作者,促進音樂產業多元,今年6月23日修正辦法為「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辦法」,擴大音樂產業的補助對象,期望透過該辦法,讓富原創性的流行音樂作品、文化發揚光大,帶動中市流行音樂產業。
新聞局表示,「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辦法」的補助額,每件以50萬元為限,但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且申請案須於今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有意願申請者,可至台中市政府新聞局網站(https://www.news.taichung.gov.tw/1562545/post)查詢,並詳閱相關補助規定,於期限內提出。(7/24*11)*新聞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李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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