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全市身障民眾福利,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創全國之先,採取以往不同的客製化服務,在今年5月主動寄送近4,000件免稅輔導通知書,輔導身障者的配偶、或同戶二親等內親屬的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此外,與身障者同戶籍的法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車輛,不以二親等為限,同享申請福利。
稅務局說明,身障者受限身心狀況無法取得駕照,多由配偶或家人開車陪同外出,為讓身障者及家人享有便利生活,凡身障者與其配偶、同戶籍二親等親屬所有車輛,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一輛為限。
稅務局指出,市府已篩選符合資格的名單,並主動寄出免稅輔導通知書,輔導身障者提出申請。此外,身障者如經法院為監護或輔助宣告,其法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只要與身障者同戶籍,非二等親內的親屬仍可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符合免稅規定的車主可到「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線上申請(https://is.gd/p79DBM)、或到稅務局所屬8分局臨櫃申請,如有問題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回覆,另有關稅務局最新動態,可到「中市稅輕鬆」FB專頁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ax/)。(7/29*17)*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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