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美食餐廳大幅增加,烹飪時油煙如未妥善處理,長期恐對員工及民眾健康造成危害,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環保局呼籲餐飲業者落實「安裝油煙設備、確實操作、定時保養維護」三要件,有效降低油煙逸散、維護空氣品質,共同守護民眾健康,若業者未能有效處理油煙逸散,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1200元至500萬元。
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市府統計截至今年轄內合法登記餐飲業達4,199家,多集中於人口密集的市區,依據環保署資料顯示,烤、炸、煎、炒產生的油煙對人體危害最為嚴重,餐廳業者如未能有效處理、亂排放油煙,環保局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餐飲業從事烹飪、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裁處1,200元至500萬元不等罰緩,呼籲業者務必做好油煙防制自主管理,保障民眾用餐安全。
環保局表示,為解決餐飲業所排放的油煙異味致擾民問題,市府加強派員稽查及輔導業者裝設或改善油煙防制設備,截至今年7月底,已輔導60家業者增設空污防制設備,預估每年可減少4.11公噸PM10、2.81公噸PM2.5及1.69公噸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環保局指出,針對餐飲業油煙問題,環保局除邀請中市連鎖店、燒烤業及各類型業者參加餐飲業宣導會,透過法規上宣導及烹煮時如何防制油煙逸散污染,也擴大配合衛生局辦理樂活台中APP餐飲業查核、與經發局辦理環保夜市聯合稽查工作,範圍包含商圈餐廳、夜市攤販、燒烤及速食業者等,同時要求餐飲連鎖企業落實空污防制設備自主管理維護。(9/5*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廖科長
聯絡電話:04-2289111分機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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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防制宣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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