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即將來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市售月餅及餡料、烤肉組合及餐飲業者,抽驗月餅成品、鹹蛋黃等各式月餅餡料,魚肉、蔬菜等各類烤肉用食材,以及飲料、醬料等共277件產品,把關中秋應景食品衛生安全,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今年中秋節稽查專案抽驗對象包括月餅店家及供應商17家、網路販售烤肉套組業者4家、餐飲業10家等共31家,皆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另抽驗市售月餅、餡料、魚貨肉品及烤肉醬等共277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亞硝酸鹽、甜味劑、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等項目,全數合格。
食安處長邱惠慈說明,民眾若於網路訂購食品,應把握「看查慎取」4大原則,包括睜大眼睛看內容、手機平板查資訊、謹慎思量再下單、取貨檢查要當心,並注意有效日期、中文標示、原產地(國)等事項,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另為確保民眾於網路購買食品權益,食安處也主動查核並輔導63家烘焙業者網路定型化契約,結果均合格。
食安處提醒,明年1月1日起,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食品(如豬內臟、豬皮、豬腳、豬脂/油(固體/液體)等,皆應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屠宰國),食安處將加強業者輔導與稽查,呼籲業者清楚標示,方便消費者辨識選擇,確保市民健康。
食安處指出,最新稽查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可上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Pageindex)查詢。(9/28*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蔡秘書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2200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魚肉、蔬菜等各類烤肉用食材抽驗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烤肉組合及餐飲業者抽驗
中秋節稽查專案結果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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