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關心東區天外天劇場文資議題,台中市政府今(5)日說明表示,市府積極維護歷史建築,盧市長上任後啟動許多修復工程,包含台中州廳、大楊油庫、潭子穀倉等;針對天外天劇場,盧市長今日在議會回應表示,由於文化資產保存屬專業問題,將尊重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
文化局表示,天外天劇場歷經兩任市長,一共開了15次會議,104年2月經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不予指定古蹟,也不予登錄歷史建築,後經文史團體提出新事證及文化部函請市府辦理調查研究,今年3月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開會審議,仍維持104年決議,即不指定古蹟,也不登錄歷史建築。
隨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今年4月2日公告天外天劇場為暫定古蹟,依文資法第20條第2項,暫定起訖時間為今年4月2日起至今年10月2日止,為期6個月,後於今年9月21日再公告延長暫定古蹟期限,自今年10月3日至明年4月2日止,為期6個月。由於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已依法完成審議程序,有關暫定古蹟部分尊重中央決定。
另,天外天劇場所有權人今年4月20日提起訴願,文化部文資局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檢送行政院審理。目前行政院審理中,待訴願結果出爐,市府將依法續辦理相關事宜。(10/5*11)*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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