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利用水資源,落實「一滴水用兩次」精神,台中市政府水利局鼓勵民眾善加利用回收水,民眾可自備裝水容器到6處水資源回收中心警衛室登記免費取水,應用於澆灌、沖洗馬桶、清洗地面等非人體接觸用途上,每日取水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4時,希望民眾在日常生活善用水資源,省錢又環保。
水利局表示,目前全市包括福田、石岡壩、台中港特定區、水湳、文山、黎明等6處水資源回收中心,設有回收水取用設施供民眾自備容器自行取用回收水,生活污水經由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後,均符合行政院環保署規定的放流水標準。
水利局指出,依據「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規定,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目前不適用於人體接觸(如飲用、盥洗等),僅可用於景觀澆灌、沖洗馬桶、清洗地面及灑水抑制揚塵等非人體接觸方面,歡迎多加利用。(10/20*11)*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孫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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