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某校竟出現欲參選人入班宣傳情事,教育局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行為人是畢業校友,以理事身份參加校友會例行會議,雖未散發文宣、但確有發表有關選舉的言論,此舉已違反《台中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決定將校長提至校長考核小組商議處分,教育局也將再發函各校重申行政中立原則,各項務必確實遵守規定。
教育局說明,據該校校長表示,行為人是畢業校友,以校友會理事身份參加校友會例行會議,當天適逢假日,校友會特別準備點心送至班級,為約70名留校自習的學弟妹加油打氣,行為人上台主要發表鼓勵學弟妹奮發向上等言論,校友會理事長及其他理事也有上台輪流發言。
經教育局了解,行為人未在校內散發文宣,目前也非選舉委員會發布的選舉期間,學校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然而,行為人確有發表選舉相關言論,已違反《台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申請使用校園場地,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活動」規定,因此,教育局決定將校長提至校長考核小組商議處分,同時也將再發函各校重申嚴守行政中立原則、加強宣導民主法治觀念,各校務必確實遵照教育及校園中立規定,維護校園學習環境。(1/16*16)*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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