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持續守護台中環境品質,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除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行為人,也啟動場址緊急應變清理作業,立即派員到場迅速清除,去年查獲3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總廢棄物達59.48公噸,已將行為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犯罪刑責。環保局表示,維護環境是全民責任,市府針對非法棄置零容忍,將加強稽巡查打擊不法。
環保局表示,去年查獲3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現場遭隨意丟棄廢顯影液、電鍍污泥、腐蝕性液體及非有害廢油等廢液,桶裝多破損不堪,部分桶裝明顯滲漏廢液,市府立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啟動場址緊急應變作業,派員到場處理廢棄物,避免造成環境二次危害,其中依法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共17.8公噸,總清理廢棄物達59.48公噸。
此外,在環保局要求下,去年間由行為人或地主完成廢棄物清理的非法棄置場址共6處,總清理廢棄物高達2萬5,142公噸。清理期間,環保局人員除規定各清理作業據實申報流向,也要求清理機具加裝衛星定位裝置,藉此掌握清理機具的行車軌跡並核對清理流向與申報資料是否相符,同時密切追蹤場址清理進度,以空拍確認場內廢棄物清理情形及地貌變化等,展現市府維護環境的決心。
環保局指出,市府若查獲不法污染情事,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請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民眾如有發現非法棄置情形,請立即撥打報案專線0800-066666或拍照存證,環保局將迅速查辦。(3/6*11)*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局 萬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01
環保局監督廢棄物清理
環保人員採樣檢測廢棄物
市府環保局去年查獲3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
清理機具須加裝衛星定位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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