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勞動檢查處執行去年度吊掛作業檢查,共有419項缺失,前3名分別為吊具未有防脫落裝置共120項,佔28.6%;未依規定標示荷重或操作方向共105項,佔25%;以及未受訓合格的操作人員與吊掛人員從事吊掛作業共87項,佔20.7%。勞工局表示,將以檢查宣導並進方式,協助業者落實現場自主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危害辨識能力。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吊掛作業屬高風險作業,物體飛落砸傷人員為最常見的災害類型。為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今年度除提高檢查場次,加強實施勞動檢查外,也將持續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作業宣導會,並補助台中市勞工朋友接受教育訓練取得相關證照的費用。
勞工局呼籲,起吊作業前應加強檢查各機具安全性,起重機每年應依規定實施整體檢查,每月更應檢查各項安全裝置、鋼索、吊鉤等各項構造,定期汰換不良品,如為危險性機械應由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才能使用,作業期間更應避免趕工而忽略勞工作業安全,務必做好安全防護設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
勞工局強調,企業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導致職業災害發生,除須支付費用補償罹災勞工外,更面臨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行政裁罰、司法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因此,必須時時刻刻確保人員作業安全,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得不償失。(3/11*15)*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勞動檢查處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859
移動式起重機進行吊掛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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