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的是,甫上任就努力推行網路科技的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居然在1997年簽署「The Framework of the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行政命令;郭立昌說:「1997年的同一時間,我們向經濟部提案的EC被吳姓和李姓兩個經濟系教授斥為『荒謬(ridiculous)』,所以我們就朝向APEC前進。」
惟川普說到興起,說大家都在「佔美國的便宜(the United States be taken advantage)」,大家都不提供市場給美國,他要替美國人爭取權益,所以想和美國生意往來就得「一對一」來談—此舉形成了「雙邊主義(Bilateralism)」,完全違背了APEC的「多邊合作(Multilateral Cooperation)」宗旨。但是,川普卻贏得支持他的人的認同,其他經濟體對其言論根本不敢置喙—這就是APEC的鬆散結構可被應用來爭取對自己國家有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