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衝擊經濟,台中市政府相繼推動紓困九箭及十方等方案,其中租稅緩繳措施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娛樂稅及地價稅分期與延期繳納,已協助分期或延期繳納稅額達4億2千萬餘元,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雖全國警戒降為2級,經濟仍待復甦,市府再擴大稅捐紓困範圍,增加印花稅緩繳措施,也讓業者安心防疫。
地稅局長沈政安指出,台中租稅紓困緩繳措施,原規定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而依據現行印花稅法規定,書立的各種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須繳納印花稅,為減緩印花稅繳納壓力,將原來紓困措施範圍擴及印花稅。
地稅局說明,除了原有稅捐緩繳持續推動外,只要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印花稅困難的個人、公私營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屬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的紓困對象,營業額減少達15%或疫情關係收入減少,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印花稅者,也都可以在繳納期限內或應納印花稅的憑證交付使用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地稅局提醒,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民眾,請在繳納期間內向所屬各分局提出申請,民眾除可郵寄及臨櫃方式辦理外,市府網站也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稅捐專區」(https://ppt.cc/fSeFTx ),供民眾線上申請,可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洽公風險,民眾申請案件從寬、從速辦理。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7/30*8)* 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85000分機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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