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為國人主要肉食產品來源之一,養豬產業的穩定與豬肉產品供應息息相關,為防堵非洲豬瘟藉由廚餘入侵養豬產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8月30日起,禁止搬運廚餘至養豬場,9月1日至30日廚餘不得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為加強防範台中市養豬場不受非洲豬瘟侵擾,市府農業局偕同動物保護防疫處於昨、今(31)兩日全面稽查全市77場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經查皆符合公告規範。
農業局指出,副市長陳子敬於30日召集農業、警政、環保、衛生、民政、新聞及勞工等單位,跨局處召開「因應非洲豬瘟緊急應變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蔓延至台中市;而農業局為確保台中市廚餘養豬場充分了解停止廚餘養豬政策與配合執行,今日也召集台中市養豬協會、廚餘養豬協會、毛豬產銷班及市府環保局召開「因應非洲豬瘟阻絕本市廚餘養豬精進措施工作會」,加強宣導養豬場飼養型態應符合農委會公告規範。
農業局強調,該局將偕同動保處、環保局定期追蹤列管與查核台中市養豬場,倘違反公告規範,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飼料管理法第29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市民朋友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如有發現標示不明的肉製產品,請提高警覺,並逕向台中市動物防疫機關或防檢局各分局舉報。(8/31*7)*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 曾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302
市府稽查全市77場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經查皆符合公告規範
農業局偕同動物保護防疫處全面稽查全市77場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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