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於訴訟前解決爭議並爭取權益,除持續推動「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免費擔任弱勢勞工代理人」服務外,更積極配合勞動部辦理職災勞工法律扶助,在勞資爭議調解過程中邀請專業律師陪同參與調解會議,提供最直接的協助,維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表示,鑑於勞工經常受限於法律認知及協商經驗不足,失去與雇主談判協商的調解時機;如聘請律師擔任勞方代理人參與調解,可協助勞工分析案情,適時給予建議,甚至提供法院實務見解給雇主參考,排解雙方法律意見差異,促成勞資調解成立。
經統計,今年截至12月6日止,勞工局共受理3,048件調解案(訴求以工資為主,資遣費次之),調解成功率為57.47%,成功為1,104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1億2,079萬2,605元。其中職業災害案件計有188件,經評估符合勞動部法律扶助資格者,共有53人次受惠,由勞工局主動提供律師陪同,協助遭受職業災害勞工向雇主爭取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及原領工資等職業災害補償,並協助職災勞工爭取和解金額達2,749萬元。
勞工局針對調解訴求為職業災害補償的案件,於受理後即通知勞動檢查人員及職業災害勞工協助窗口,由職業災害個案管理人員主動以一案服務到底提供個別化協助方案,除保障職災勞工權益外,亦連結社政資源提供職災勞工及家屬經濟協助,以避免其生活陷入困境,讓勞工安心、放心面對未來。
勞工局指出,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為協助勞工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台中市亦設有「勞工權益基金」,對於「職業災害勞工提供慰助、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勞工權益涉訟生活補助」、「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等方案,以協助勞工朋友在失業及遇到困難、或有法律訴訟需要時,可獲得相關協助。
勞工局長張大春指出,一旦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往往面臨醫療、心理、經濟及法律等多重壓力,不僅影響勞工個人更影響到整個勞工家庭。希望在與雇主的協商過程中,有專業的律師陪同進行,能提供勞工及家屬更直接且更有效的協助;另勞工朋友如遇有勞動法令的疑義或勞資爭議需調處者,歡迎電洽勞工局,電話04-22289111轉35100、35200。(12/11*18)*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施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1
職災律師陪同調解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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