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放租的市有耕地,110年期耕地租金將於明年1月開徵並將寄發繳款書,因受新冠疫情及水災、旱災等因素影響,市府於今年11月12日參加中部4縣市聯席會議,提案爭取租金不予調整,經聯席會議決議維持109年標準,農民今年應繳納的租金與去年相同,減輕農民負擔。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市府於今年參加中部4縣市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聯席會議,與彰化、苗栗、南投縣政府共同開會研商,議定110年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經會議決議各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分別為稻穀每公斤16.5元、甘藷每公斤5元、相思樹每公斤1元、鮮魚每公斤26元,已於今年12月10日公告。
地政局提醒,承租市有耕地的農民,110年期租金將於明年1月開徵並寄發繳款書,農民除到台灣銀行或台中市市庫代理銀行臨櫃繳納,也可利用統一(7-11)、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方便又快速。若有繳款問題,可電洽地政局地權科王小姐04-22218558分機63723。(12/22*16)*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秘書處 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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