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將至,出遊人潮遽增,外出至公共場域室內時間也相對增加,台中市目前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認證共109家,符合「優良級標章」資格有19家,符合「良好級標章」資格有90家,整體比例超過6成,且持續增加中,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表示,民眾可透過標章辨別公眾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圖案,規劃與安排休閒運動行程,享受良好空氣品質。
環保局提到,行政院環保署自100年11月23日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2批列管場所,截至目前台中市多達181處公告場所,其類別包含大眾運輸、百貨公司、量販店、電影院、視聽歌場業、運動健身、展覽及政府機關等16項。另109年12月原規劃將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納入預公告為第三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場所,然為廣泛納入多元性場所自願參與維護公眾環境,優先推動自主管理標章,鼓勵公私場所響應申請標章,共同推動室內空品自主管理工作,維護公眾健康。
目前自主管理標章分為「良好級」與「優良級」兩種標章,經台中市政府審查核定後,授予自主標章使用權,並將標章貼於場所出入口,如有取得優良級標章者,可將2年定期檢測期限延長至3年,並可減少採樣點數,除提升企業形象及降低維護管理成本外,更可提升民眾對場所滿意度。
環保局表示,根據統計,國人每人每天約有80%至90%的時間處於室內環境中,當室內空氣品質較差時,易造成頭暈、嗜睡、呼吸困難、眼鼻刺激等症狀,將影響自身工作品質及健康。為此,環保局每年皆不定期派員於不同類型場所巡查檢驗,掌握公共場所營運期間室內空品狀況,並輔導其自主維護管理。
陳局長指出,大多數公告場所已申請自主管理標章,其中符合「優良級標章」資格有19家,符合「良好級標章」資格有90家,整體比例超過6成,且持續增加中。除鼓勵各公私場所踴躍提出申請外,也呼籲民眾外出時隨身佩戴口罩,可優先選擇領有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的優質場所,相關場所名單可至室內空品活動網站( https://iaq.epb.taichung.gov.tw/page/news/show.aspx?num=2123 )查詢。(1/7*18)*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廖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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