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1月1日增訂臭氧八小時空氣污染防制區,台中市為三級防制區,而揮發性有機物(VOCs)為臭氧前驅物之一,一直都是重點管制項目。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投入高科技儀器、環境監測及智慧勾稽比對等資源,積極稽查蒐證,讓污染排放無所遁形。去年空氣品質臭氧(O3-8hr)平均濃度,較107年改善近10%,大幅減輕環境負荷提升生活品質。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自108年至110年間透過稽查方式,敦促業者改善及增設污染防制設備,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約為762.3公噸,相當於台中光電面板廠2年排放量。對照空氣品質臭氧(O3-8hr)濃度,110年平均濃度53.3ppb,較107年58.7ppb改善近10%。
環保局表示,VOCs多為透明無色的,對人體有致癌性及影響神經系統等風險,也因透明無色,大幅增加稽查困難度。為查緝VOCs廢氣不法排放行為,環保局陸續投入500萬餘元,購置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火焰離子偵測器等各項科學儀器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並善用環境監測設備,針對異常區域進行高風險可疑對象稽查改善。
環保局指出,108年至110年間處分12家次違規,裁罰5,222萬元,敦促業者提升防制設備效能、改採清潔生產(低污染原料)等,降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約為762.3公噸,提升台中市空氣品質;另如稽查事證涉及環保犯罪行為,則透過檢警環專案計畫,與台中地檢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調查局及警察單位聯合偵辦合作,透過高科技科學技術運用,打擊空污犯罪不遺餘力。
環保局長陳宏益強調,工業製程常見的揮發性有機物(如甲苯、二甲苯等),環保署已將其公告為有害空氣污染物,環保局為查緝這種以人眼看不見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行為,今年將再投入500萬餘元添購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無人機等高科技儀器,提升稽查成效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讓污染排放無所遁形。
陳局長也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看不到不等於捉不到,執行團隊將持續查核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廠家,並精進稽查管制方式,為台中市民眾居住環境品質嚴格把關。
環保局提醒,加強空氣污染物防制及減少污染排放為事業的應盡義務,公私場所若以未經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的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導致空氣污染物以未經許可證核定的收集或處理設施排放者等破壞環境的行為,屬情節重大,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呼籲公私場所做好污染改善工作,切勿心存僥倖,一起重視環保,提升環境品質。(2/12*17)*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環保局 廖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01
中市府空污科技稽查 揮發性有機物減量有成
中市府空污科技稽查 揮發性有機物減量有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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