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所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後續將投入公共建設開發。市府經濟發展局自去年11月開始攤鋪位繳回補助作業,截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40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1,609萬9,300元,使用人繳回比例已達16%,申請期限至113年6月30日止。
經發局表示,為獎勵使用人繳回攤鋪位,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已籌編250席補助費、預算共1億646萬4,000元,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市府將持續輔導使用人提送申請文件、並加速審查,鼓勵使用人儘早搬遷,對於繳回程序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現場管理室。
經發局說明,中央市場所在基地經都市計畫已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未來收回攤鋪及拆除後,將移由市府財政局規劃開發,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在商業發展與人民福祉中齊頭並進,提升北區在地生活機能。(4/4*16)*經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519
截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40席攤鋪位繳回程序
未來收回攤鋪及拆除後,將移由市府財政局規劃開發,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