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修訂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將土地登記謄本分為三類,其中任何人皆可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能依登記名義人的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完成申辦「住址隱匿」,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民眾,可利用網路、臨櫃等多元管道申辦,讓個資獲得更進一步保障。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民眾如有申辦或解除新制二類謄本「住址隱匿」的需求,可透過多元管道申辦,如藉由「網路管道」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檯系統(https:\\dc.land.moi.gov.tw )線上申請;透過「臨櫃管道」者,則可就近至全國各地政事務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申請,或隨登記案件併同申辦。
中山地政事務所主任湯深厚表示,為提供民眾更完善的服務,中山地政另提供加值簡訊通知,受理完成轄區標的住址隱匿申請後,即主動發送簡訊通知,讓民眾掌握申辦情形,加倍安心,相關申請均為免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5/26*6)*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2195 分機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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